《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南康区召开

7月23日下午,省水利厅、省司法厅在南康区组织召开《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张伯义、政策法规处处长刘丽华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调研员扶萍南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成胜及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代表南康润泉供水公司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张伯义指出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是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针对目前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以及实施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农村饮水立法工作是刻不容缓。即将出台的《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将有力保障农村安全饮水的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为江西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随后,南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成胜、水利局负责人等依次发言。南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代表首先肯定了水投集团、水务集团及南康润泉供水公司对南康区农饮水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双方共同的“初心”,通过立法来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有序推进是十分必要的,并且用法律法规明确了各基层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层层压实责任更有利于农村安全饮水的健康发展。

会中,各与会代表对《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提出了各自的建议,为今后更加完善管理条例提供了依据和第一手资料。